通常我们讲得治好一个病,那就是痊愈了,但是不能保证以后会不会复发,而肺结核的治疗也是一样的,不能完全保证以后会不会复发,所以就算治疗好肺结核后,也是需要定期检查,防止疾病的复发的,那么就和热心医生了解下用什么方法治好肺结核后,还需要怎样控制好病情呢?
答:你好,你这种情况应该到医院再复查一个胸片看看。有复发的可能
凡是得过肺结核的人,可能对于肺结核都有一种避之不及的态度。因为肺结核给我们身体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说我们必须要积极的进行治疗。可能有的朋友肺结核即便是康复了,可能还会考虑肺结核是否会复法的问题,那么肺结核会复发吗?
肺结核会复发吗
1、注意生活习惯
其实肺结核会不会复发,很大一方面取决于我们平时的生活习惯,如果我们的生活习惯是好的,也就是对于我们身体有利的,那么肺结核复发的概率就是非常低的。如果我们的生活习惯非常的不好,也就是说对于我们身体的影响非常大,比如说经常性的吸烟喝酒等等,这些都是可能会造成复发的,所以我们平时一定要多加的注意。
2、定期去做检查
当然除了平时的饮食方面我们要格外的注意以外,另外就是如果我们的肺结核在康复以后,在一定的时间内我们还是要定期进行复查,以防止出现复发的情况这样我们就可以在早期的时候,对其进行预防和针对性的治疗,这样才能防止一些病情的入侵。
如果有一个好的生活习惯,那么肺结核复发的概率就是非常低的,当然平时的生活当中,也是要多吃蔬菜水果,多参加一些体育锻炼,增强自身的免疫力等等。这些不仅仅可以预防肺结核的发生,另一方面也可以预防一些小疾病的产生。
控制结核的主要措施简述
一、发现肺结核患者
发现患者,也就是发现传染源,这是控制和消除结核传染源的前提,这也是贯彻“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原则的重要基础。
(一)发现的对象
肺结核病人或可疑肺结核病人(咳嗽、咳痰大于2周,咯血或血痰,或有其它肺结核常见症状者)
(二)发现方式
1、被动发现
(1)因症就诊 患者出现了肺结核的可疑症状后自己到结核病定点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机构就诊。
(2)因症推荐 医务人员或有关人员将发现的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病人推荐到结核病定点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机构就诊。
(3)转诊 患者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到非定点医院就诊,经相关检查后诊断为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然后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机构就诊。
(4)追踪 对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的肺结核病人或可疑肺结核病人,没有到定点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机构不就诊的,由结核病防治机构或乡、村医务人员进行追踪,动员其到定点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机构就诊。
2、主动发现
(1)重点人群筛查或普查 由结核病防治机构或结核病定点医院组织相关医务人员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对重点人群(容易感染结核的重点行业人员或高发人群)进行检查,或采取普查的方式对一定范围内的所有人员进行检查,从而主动地把肺结核病人或可疑肺结核病人筛查出来。
(2)接触者筛查 对涂阳肺结核患者(具有传染性的患者)的家庭成员、同学、同事、邻居等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筛查,以发现肺结核病人或可疑肺结核病人。
(3)健康检查 通过开展健康体检的方式,发现肺结核病人或可疑肺结核病人。
二、治疗肺结核患者
鉴于当前的治疗手段和治疗药品,肺结核的治疗需要较长时间,一般普通肺结核需要连续治疗6-8个月,耐药结核的治疗时间更长,一般需要2年左右。肺结核的化学治疗(药物治疗)原则是早期、联用、适量、规律和全程用药。规范化治疗是保障结核病治疗效果,防止耐药菌株产生的关键因素。
(一)治疗对象
所有被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病人。
(二)治疗方式
肺结核患者的治疗一般可采取不住院化疗。对少数危急、重症肺结核患者,或伴有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的患者,以及抗结核药物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可采取住院治疗。
对于具有传染性的肺结核患者建议实行住院隔离治疗,待其传染性得到控制后再出院做后续治疗。
(三)治疗地点
结核病定点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
正由于肺结核的治疗时间长,治疗期间由于药物的不良反应、患者的经济状况、患者的服药自觉性等诸多因素,都存在不可控性,都会直接影响到患者的治疗依从性。那么要尽可能地保障患者的规范治疗,防止治疗中断,就必须对治疗中的患者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
(一)管理对象
所有活动性肺结核患者。
(二)管理内容
1、督导患者服用抗结核药品,确保患者做到全疗程规律服药。
2、观察患者用药后有无不良反应,对有不良反应者应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患者完成规定的疗程。
3、督导患者定期复查,掌握其痰菌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4、采取多种形式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及家属督促服药的责任心。
5、保证充足的药品储备与供应。
(三)管理方式
包括:全程督导化疗、强化期督导、全程管理和自服药4种方式。
1、全程督导化疗:全过程中,患者每次服药都在督导人员的直接面视下进行。
2、强化期督导:在患者的治疗强化期内(一般为患者开始治疗的前两个月),患者每次服药在督导人员的直接面视下进行。
3、全程管理:在患者的治疗全过程中,通过加强宣教、定期门诊取药、家庭访视、复核患者服药情况等综合性管理措施,保证患者规律用药。
4、自服药:通过对患者进行宣教后,由患者自行按要求服药。
(四)督导人员
1、医务人员:县(区)结核病防治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预防保健 工作任务的医务人员。
2、家庭成员:与患者在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年龄在15岁以上,具备小学或以上文化程度。
3、志愿者:志愿承担督导管理的人员。
通过发现、治疗和管理肺结核患者,尤其是具有传染性的肺结核病患者(涂阳患者),就能有效地控制和消除结核病流行的传染源。传染源控制了,疾病流行就控制了。
然而,就结核病而言,发现也好,治疗也好,管理也好,在实际工作中难度是很大的,还需要一系列诸如检验、放射等技术支持,更需要一系列的行之有效的行政手段和政策保障机制。如有疾病问题可以直接咨询热心医生网站上的热心医生或者在微信公众号(rxys99)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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